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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建國初期白銀管理

  為了穩定人民廢五金回收幣,中國人民銀行於1950年4月制定下發了《金銀管理辦法》(草案)凍結民間金銀買賣,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營貴金屬回收管理,實施統購統配政策,嚴厲打擊銀行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。這一政策實施增加了國家儲備,鞏固了人民幣的本幣地位。

  二、改革開放前(1955-1978年)的金銀管理

  主要任務是調整金銀的收購政策,鼓勵金銀生產,保證國家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對金銀的大量需求。

  1977年10月,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《中國人民銀行金銀管理辦法》(試行),為金銀管理工作提供了准則,這是建國以來第一個金銀管理規章。

  三、改革開放後的金銀管理

  主要任務是調整金銀管理方法和加強金銀法制建設,促進金銀管理由保管型向經營管理型轉變電子零件回收,適應和保證國家經濟建設、改革開放及人民生活對金銀的需求。

  1983年6月,國務院發布《中國人民銀行金銀管理條例》,對金銀的生產、收購、配售、加工、使用、回收、出土、進出口等提出明確的法規規定。同年12月《中國人民銀行金銀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發布實施。

  1984年1月,中國人民銀行與海關總署共同制定《金銀進出國境的管理辦法》。

  四、白銀市場下腳料回收的全面放開

  從2000年1月1日起,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辦理白銀收購配售業務。取消白銀統購統配的管理體制,放開白銀市場,允許白銀生產企業與用銀單位產銷直接見面;取消對白銀制品加工批發零售業務的許可證管理制度(銀幣除外),對白銀生產經營活動按照一般商品的有關規定管理。這一規定實施標志我國白銀市場全面開放。2000年至今,我國白銀產業快速發展,白銀交易市場初步形成。我國正式宣布放開白銀市場,我國白銀工業的發展用日新月異形容並不為過。2003年我國白銀產量達到4500噸,是1999年的3倍,白銀消費量達到2000噸,較1999年增長60。7%。以華通鉑銀交易市場的成立,標志白銀現貨市場已經初步形成。

  白銀曾經是國際上的通用貨幣,其儲量是國家經濟實力的一個像征。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期,白銀的工業應用日益廣泛,儲備職能日漸弱化。世界主要產銀國有秘魯、墨西哥、中國、澳大利亞、智利、加拿大、波蘭和美國等,這八大產銀國近幾年的年產量均在1000噸以上。我國的白銀產量位居世界第一,白銀工業的崛起正在改變著塑膠回收世界白銀原有的供應格局,白銀市場的開放是我國成為世界白銀需求最具增長潛力的地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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